【电信诈骗防范宣传月】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犯罪的防范重点
发布时间:2017-09-29 09:09:38
一、防范总原则
不相信、不转账——防范诈骗“四切记”:所谓“安全账户”、“秘密账户”都是陷阱,切记不相信、不转账;所谓提示登录指定网站、输入密钥进行转账操作的都是陷阱,切记不相信、不转账;所谓行政执法部门、人员以办案为名来电要求转账、汇款的都是陷阱,切记不相信、不转账;所谓提示登录网站查看网上通缉令、协查通报都是陷阱,切记不相信、不转账。
二、具体防范注意事项
1、不要轻信电话中所谓报称的政府工作部门。网络虚拟电话软件可让使用者打出的电话号码显示成任意号码,甚至可显示“110”、“120”、“119”等特殊号码。
2、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所称的“安全账户”等,不要把钱汇入陌生账户;不要将交易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告知他人。
3、司法机关在办案中,不会通过电话了解群众存款等隐私情况,如果涉及办案,必须当面出具工作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当面询问,当场制作笔录,警方不会通过电话方式制作笔录。
4、查询网站信息应登陆官方网站,不要随意登陆“钓鱼”网站, 更不要随意下载、运行来历不明的软件,以防犯罪分子通过木马软件对事主的电脑进行远程控制。
5、接到冒充警察查案的电话或短信时,应及时与家人朋友商量,切不可盲目听从电话内陌生人的指挥,独自一人在宾馆的电脑上进行银行账户操作。
6、司法部门发布的通缉令照片和办案材料照片都是秘密级的,不会直接发送给所谓的犯罪嫌疑人。只要有接到通缉令照片和办案材料照片的就是诈骗行为。
7、电信诈骗犯罪多为台湾籍人员所谓,因此在收到的通缉令照片和办案材料照片中会出现繁体字和一些港台词汇,只要发现有此种现象的就是诈骗行为。
8、市民在遇到任何可疑电话或短信时,可以随时拨打拨打福建省公安厅防范诈骗平台电话96110-8进行咨询求证或拨打110报警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