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银行关于银行询证函业务受理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5 09:00:00
为进一步规范我行银行函证业务受理及回函工作,提高回函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现对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服务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银行询证函受理方式
1.电子银行询证函:自2023年12月15日起,我行接收会计师事务所通过CFCA“会银通”电子函证平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数字函证平台发送的电子银行询证函。被审计单位可通过泉州银行网上银行进行授权确认,未开通网上银行的被审计单位可至开户行柜面办理线下授权。
2.纸质银行询证函:会计师事务所邮寄的询证函、经授权的注册会计师跟函的询证函、非会计师事务所发出采用银行询证函格式的询证函。
二、业务处理机构
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由总行运营管理部运营作业中心集中受理并回函。
收函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泰路266号15楼运营管理部运营作业中心
收件人:银行询证函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5-22572725,0595-22578596
投诉电话:96312(福建省内),40088-96312(全国)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1.收费标准: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收费标准按照《泉州银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收取,目前审计业务银行询证函暂不收取费用,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每笔按验资资金的万分之一收取手续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小微企业免收(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认定标准执行),后续收费标准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为准。
2.收费方式:我行根据银行询证函上记载的费用收取方式进行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