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11月29日经本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其中的分红派息方案实施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以2022年末本行总股本(3,466,347,294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77,307,783.52元。
二、办理手续
(一)自然人股东办理手续
自然人股东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行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扣税后应发放的现金股利将直接划入股东本人在本行开立的分红账户,无需到本行办理领取手续。
未办理个人分红账户登记的自然人股东,请携带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泉州银行任一网点开立存折或银行卡账户,并将存折封面(含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信息)或银行卡(含正、反面)复印件、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法人股东办理手续
法人股东请于2023年12月6日起向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1.声明函(详见附件,各项要素务必填写完整、准确,落款处需填写单位名称);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纸质原件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并经本行核实后,应发放的现金股利将通过转账方式划转至法人股东指定账户。
(三)注意事项
个别股东如有特殊要求,请提前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法人股东如需现场办理的,请携带股票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企业介绍信(注明单位或企业在本行开立的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信息)、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收款收据到本行办理现金股利领取手续。
依法将本行股权进行质押的股东,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质权人出具的领取分红同意函,并由质权人委派工作人员与股东(或经办人)一同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现场办理现金股利领取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泉泰路266号泉州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尹女士、潘先生,电话:0595-22572621
(四)本公告同时在本行网站(www.qzccbank.com)刊载。
特此公告。
泉州银行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