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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3 09:00:00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连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款类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同意2026年、2027年、2028年,连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款业务(除活期类存款)发生额每年累计交易限额为50亿元。

    二、关联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方名称:连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民营企业

    法定代表人:许清流

    注册地:福建厦门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1、对房地产业、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高科技产业、娱乐业、基础设施的投资;2、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3、企业管理投资咨询、软件开发;4、房地产开发与经营;5、批发零售五金交电、机械电子设备、日用百货、建筑材料、电线电缆。   

    与本行关联关系:连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守商业原则,按本行业务审批与定价制度履行相应审批手续,以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

    本次与连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签订存款统一交易协议,同意2026年、2027年、2028年发生额每年累计交易限额为50亿元,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决议、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行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表决同意。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对《关于连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款类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合规、公允,没有损害股东及本行利益。该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特此公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