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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5 09:00:00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泉州发展集团申请关联统一授信额度17.55亿元整的议案》,同意给予泉州发展集团关联统一授信额度175500万元,其中本次给予泉州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6000万元;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统一续授信额度162600万元的议案》,同意给予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统一续授信额度162600万元,其中本次给予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授信额度66800万元;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续授信额度61500万元;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续授信额度294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对手情况

    (一)泉州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泉州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许威威

    注册地:福建泉州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收购、管理和处置企业剥离的不良资产,接受委托管理和处置资产的服务,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不含需经前置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行关联关系:泉州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企业。

    (二)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名称: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朱子良

    注册地:福建泉州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测绘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使用权租赁;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住房租赁;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固体废物治理;海洋环境服务;城乡市容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粮油仓储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粮食收购;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行关联关系: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朱子良

    注册地:福建泉州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测绘服务;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使用权租赁;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住房租赁;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固体废物治理;海洋环境服务;城乡市容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粮油仓储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粮食收购;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行关联关系: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企业。

    (四)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骆俊超

    注册地:福建泉州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本辖区内供水工程投资管理、污水的收集与处理、土地一级开发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行关联关系: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守商业原则,按本行业务审批与定价制度履行相应审批手续,以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1.本次给予泉州发展集团关联统一授信额度175500万元,其中本次给予泉州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6000万元,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2.本次给予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统一续授信额度162600万元,其中本次给予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授信额度66800万元;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续授信额度61500万元;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续授信额度29400万元,皆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决议、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上述重大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行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表决同意。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对《关于泉州发展集团申请关联统一授信额度17.55亿元整的议案》《关于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统一续授信额度162600万元的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合规、公允,没有损害股东及本行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特此公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