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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0 09:00:00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泉州发展集团申请关联统一授信额度13.75亿元整的议案》,同意给予泉州发展集团关联统一授信额度13.75亿元,其中本次给予泉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分离式保函额度3亿元。

    二、关联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方名称:泉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陈勇坚

    注册地:福建泉州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担保业务和其它法律、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和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住房置业担保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地产估价服务、房地产登记代理服务、房屋检验服务、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行关联关系:泉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守商业原则,按本行业务审批与定价制度履行相应审批手续,以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给予泉州发展集团关联统一授信额度13.75亿元,其中本次给予泉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分离式保函额度30000万元,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决议、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对《关于泉州发展集团申请关联统一授信额度13.75亿元整的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合规、公允,没有损害股东及本行利益。该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特此公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