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安市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3亿元整及南安市陆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整的议案》,同意给予南安市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安市武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及南安市陆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关联统一授信额度人民币3.7亿元整,其中本次给予南安市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量续授信额度3亿元。
二、关联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方名称:南安市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蔡旭艺
注册地:福建泉州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内水路旅客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城市公共交通;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行关联关系:南安市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守商业原则,按本行业务审批与定价制度履行相应审批手续,以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给予南安市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安市武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及南安市陆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关联统一授信人民币3.7亿元整,其中本次给予南安市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量续授信额度3亿元,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决议、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行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对《关于南安市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3亿元整及南安市陆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整的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合规、公允,没有损害股东及本行利益。该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特此公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