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卡分期业务调整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7 09:00:00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水平,自2023年2月15日起,我行公务卡分期业务进行以下调整:
1、我行公务卡普通卡、公务卡金卡及公务满分卡的消费、账单与现金分期(其中,现金分期为预借现金分期还款业务,下同。)等分期业务收费项目将由“手续费”调整为“利息”,分期利息收取方式由“一次性收取”调整为“分期收取”。分期产品规则及利息计算方式以实际签署的分期业务协议为准,已办理的分期业务实际每次还款金额不发生变化,具体请以账单展示为准。
2、我行公务卡普通卡、公务卡金卡及公务满分卡的消费、账单与现金分期等分期业务的年化利率区间调整为7.27%~8.26%。我行公务超能卡现金分期业务的年化利率区间调整为5%~18%。分期年化利率为近似折算年化利率且为单利,单笔分期具体利率以实际业务办理的利率为准。
3、我行公务卡普通卡、公务卡金卡与公务满分卡的现金分期额度均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且期限不超过2年。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公告附件。如有任何疑问,敬请致电我行客服热线40088-96312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