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信用证
发布时间:2023-07-07 09:00:00
1.产品定义
进口信用证是指根据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泉州银行向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开具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的付款承诺。
2.产品特色:
(1)将银行信用引入贸易谈判,改善谈判地位,帮助争取较低的购买价格或较长的付款期限;
(2)开立信用证时不必交付全部货款,只需交纳部分保证金,减少资金占用;
(3)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运期以及货物质量;
(4)可以凭代表货权的单据要求开证银行给予资金融通的便利。
3.服务对象:
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互不熟悉,或信任度不高,需要银行信用的支持以获得对手信任的客户。
4.担保方式:由借款人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条件优质者可放宽至信用。
5.额度与期限:根据申请人的贸易合同、实际需求等贸易合同约定的因素合理确定。
6.手续费:开证最低可按照开证金额的0.15%一次性收取费用,最低300元人民币;另如有改证、承兑等需求,按《泉州银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执行。详情请咨询泉州银行各网点或客户服务热线:96312,4008896312(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