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票据代理贴现业务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委托其代理人在我行代为办理票据贴现手续,我行审核无误办理贴现后,直接将贴现款项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委托人必须与代理人、我行签订《票据代理贴现业务合作协议》,明确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指定我行为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的贴现行,确定三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对客户益处
1、提高票据的变现能力和流通性;
2、票据封闭运作,减少风险;
3、同城贴现,解决异地采购票据支付难的问题;
4、降低企业财务费用。
可贴现的票据范围
1、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行为泉州银行;
2、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经我行评级授信为AA级或去年公布的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委托人(持票人)应具备的条件
1、属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必须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
3、在泉州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4、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委托人(持票人)应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票据代理贴现业务合作协议(泉州银行标准格式)。
3、我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代理人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公司。
代理人应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仅限首次办理时);法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对应的有关交易合同及相关税务发票复印件。确因商品、劳务及其交易方式的特殊性无法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提供足以证明具有真实交易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我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操作流程

1、同我行、委托方及其代理方签订《票据代理贴现业务合作协议》,我行作为“贴现行”、生产商作为“代理人”、供应商作为“委托人”;
2、按照《票据代理贴现业务合作协议》,生产商作为“代理人”,向我行申请代办其委托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3、我行审核票据信息及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完整性后,给予办理贴现业务。贴现款直接划入《三方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委托人”指定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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