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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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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泉州市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
服务群体
    凡是具有当地城镇常驻户口哎呀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向我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客户流程
    客户填制个人信用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个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2、本人职务、职称、执业资格、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3、近期公用事业收费(水费、电费、煤气费、住宅电话费等)账单复印件。
    4、贷款人处开立海峡卡账户;
    5、借款人还应具有我行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值;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以上条件经我行调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发放贷款。
抵押物
    抵押人有权处分的房产及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财产。
抵押登记
    1、以期房抵押的,贷款人和抵押人应持依法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到期房屋落地的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同时由售房单位提供担保,待该期房竣工交付后,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正式抵押登记;
    2、以现房抵押的,贷款人和抵押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如售房单位未办妥《房屋所有权证》,贷款人和抵押人应持依法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待售房单位办妥该抵押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再据以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3、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贷款人和抵押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被抵押的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确认报告、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及有关材料,到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取得《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贷款金额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数额不得高于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拟购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的70%。
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企(事)业法人经济组织及个人商用房“按揭”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含5年)。
    个人商用住房“按揭”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含10年)。
总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秀路中段成洲路口恒祥大厦 服务热线:0595-96312 邮政编码: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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