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信誉发放的贷款。
产品特点
额度最高30万元,期限最长3年。
适用对象范围
个人信用的对象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的国家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金融、保险、证券业从业人员、律师、医生等正式工作人员,及经我行信用评级为AAA级的社会自然人等特殊客户群体。
业务办理流程
1、向我行提出申请,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借款申请资料;
2、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和客户评价,并进行贷款审查、审批;
3、经我行评审认可后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特殊规定
对20万元以上的个人信用贷款,借款人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其期限不短于贷款总额度的有效期限,并指定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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