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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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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承兑汇票
    进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银行承兑汇票的申请人在我行开立账户的法人及其它组织;
    2、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人的食用等级原则上应在A级以上,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来源,并与我行具有委托付款关系;
    3、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商品购销合同或发票;
    4、在我行开立保证金账户,缴存一定比例的承兑保证金和提供的有效经济担保。
期限
    最长为6个月。
客户流程
    客户向我行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
    4、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申办委托书;
    5、贷款卡;
    6、原则上应提供经审计的上个年度的年报及近期报表;
    7、对应的有关交易合同及相关税务发票复印件。确因商品、劳务及其交易方式的特殊性无法出具增值税发票的,应提供足以证明具有真实交易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总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秀路中段成洲路口恒祥大厦 服务热线:0595-96312 邮政编码: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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