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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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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联保贷款
    企业联保贷款是指由3-10户非关联企业(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我行对联保小组中任一成员提供的一种贷款形式。
贷款对象
    1、依法经批准设立,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资格的各类企业;
    2、依法设立、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
    3、有独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4、其他法律允许的借款人。
贷款对象的准入条件
    1、借款人应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2、在申贷时借款人必须上年度没有出现亏损;
    3、借款人的贷款年限不超过其经营年限。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必须遵守联保协议;
    2、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应在泉州市商业银行存入不低于借款额外负担度5%的活期存款。
贷款利率
    1、贷款利率的确定
    人民币利率:本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对贷款利率进行调整时,本行应当立即作出相应的调整。
    2、利率的具体确定
    对单个客户的贷款利率由该笔贷款的有权审批人确定。
    3、实行差别利率
    本行应当实行差别利率,实际反映出贷款风险的高低,贷款期限的长短、贷款客户信用的好坏以及贷款客户与本行业务往来的多少。
贷款用途
    限用于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流动资金周转
贷款年限
    期限为1年以内。
客户流程
    客户向我行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
    1、借款人、保证人依法成立的文件、验资报告、企业章程;
    2、已经年审的借款人、保证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借款人、保证人企业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借款人、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借款人、保证人前两年和上个月财务报表;
    6、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报告及同意借款的有关协议;
    7、保证人保证认定书及相关担保决议;
    8、抵押物(质押物)所有权证明文件,抵押物(质押物)所有权人(或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声明书和身份证明;
    9、抵押物价格认定书,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资料;
    10、借款申请书;
    11、借款人、保证人的有效贷款卡;
    12、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总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秀路中段成洲路口恒祥大厦 服务热线:0595-96312 邮政编码: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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