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应收账款权利质押贷款 |
| 应由账款权利质押贷款是指出质人依合法的商务合同应向购货客户或被服务客户收取的款项净额(扣除预付款、已付款、佣金等)。 |
| 贷款对象 |
1、依法经批准设立,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资格的各类企业; 2、依法设立、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 3、有独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4、出质人(即融资申请人)和应收账款付款人必须是在泉州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 5、其他法律允许的借款人。 |
| 贷款对象的准入条件 |
1、借款人应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2、在申贷时借款人必须上年度没有出现亏损; 3、借款人的贷款年限不超过其经营年限。 |
| 贷款的基本条件 |
1、经依法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经济组织; 2、财务状况较好; 3、原则上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无不良商业信誉记录; 5、无不良融资信用记录; |
| 贷款利率 |
1、贷款利率的确定 人民币利率:本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对贷款利率进行调整时,本行应当立即作出相应的调整。 2、利率的具体确定 对单个客户的贷款利率由该笔贷款的有权审批人确定。 3、实行差别利率 本行应当实行差别利率,实际反映出贷款风险的高低,贷款期限的长短、贷款客户信用的好坏以及贷款客户与本行业务往来的多少。 |
| 贷款用途 |
| 限用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 |
| 贷款年限 |
| 期限为1年以内。 |
| 客户流程 |
客户向我行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 1、借款人依法成立的文件、验资报告、企业章程; 2、已经年审的借款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借款人企业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借款人前两年和上个月财务报表; 6、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报告及同意借款的有关协议; 7、付款人的付款账号更改通知书; 8、付款人的付款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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