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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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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贷款业务指南
    我行在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原则下与企业建立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新型银企关系。贷款种类有: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必须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贷款卡;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并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
    3、在泉州市商业银行开户,并且应付利息和到期限贷款已按期偿还;
    4、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保证人应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年检合格的贷款卡;
    2、持有经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
    3、在泉州市注册并有因定的经营场所;
    4、没有逾期贷款和拖欠利息,资产负债率低于70%;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利率、限额
    贷款期限根据企业的资金实际需要合理确定。
    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限额自人民币100元起,上不封顶。
借款、保证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借款申请书;
    2、经年检合格的贷款卡;
    3、企业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正、反面);依法成立的文件、验资报告;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6、企业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和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7、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公司章程及公司简介,董事会同意贷款(担保)的董事会决议,并经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以上的董事签字。
    8、如贷款(保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历。
    9、抵押物(质押物)所有权证明文件,同意抵押声明,抵押物价格评估书。
总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秀路中段成洲路口恒祥大厦 服务热线:0595-96312 邮政编码: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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