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承诺函
发布时间:2020-12-01 09:00:00
产品简介
贷款承诺函是我行与融资客户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我行在有效承诺期内,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金额和利率等,随时准备应客户需要提供贷款,并有权向借款客户收取承诺费的一种授信业务。按照融资的用途可分为项目贷款承诺和流动资金贷款承诺。
产品特色
1、向客户提供融资支持承诺,有利于客户对外筹集项目所需资金;
2、是银行出具的有条件发放贷款的承诺性文件。
服务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商。
产品期限
最长可达1年。
申请条件
1、企业经营管理正常,有健全的组织和财务管理制度;
2、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承诺贷款涉及项目的,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立项;
5、涉及的项目资本金来源比例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相关的批文或协议;
6、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