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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个人银行账户知识,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1-03-05 17:30:00

1、在银行可以开立几个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8]16号),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1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同一银行为同一个人开立Ⅱ类户、Ⅲ类户的数量原则上分别不得超过5个。

2、开户应该提供什么证件?

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代理人应当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应向银行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

(2)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由法定监护人代理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足以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

(5)外国公民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3、开户前需要进行哪些审核?

(1)在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根据反洗钱法有关规定中“了解你的客户”(KYC)和“了解你的客户业务”(KYB)的原则,我行将主动了解存款人的主要情况,认真审核存款人的身份信息并记录,履行尽职调查的义务,并对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进行核实。对于身份不明的开户申请人申请开立银行账户的,我行不予办理。

(2)我行对开户申请人预留手机号码进行实名制核验,原则上应预留本人实名认证手机号码。对于老年人或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申请开立账户等特殊情形,如非预留本人实名认证手机号码,应出具相关合理说明后办理。

4、使用个人银行账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文件要求,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我行予以暂停其非柜面业务,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

(2)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我行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我行将以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客户及时更新。如自然人客户在一个月内没有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我行将中止为其办理业务。

5、个人客户应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个人银行账户。

开立和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我行有权暂停非柜面业务、停止服务、采取惩戒措施,涉及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银行账户开户人的法律责任:

(1)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户、骗取银行卡的;

(2)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

(3)开立银行账户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4)明知他人将银行账户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银行账户供其使用的。

(5)其他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6、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的形势下,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保护账户资金安全?

不想被骗,下面六个“一律”一定要牢记:

(1)陌生电话,只要提到银行卡的,一律挂掉;

(2)只要提到中奖的,一律挂掉;

(3)只要提到公检法、税务等部门,要求汇款的,一律挂掉;

(4)所有短信要求点击链接,一律删除;

(5)微信陌生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

(6)提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