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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等部门启动 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推选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16 14:36:03

      为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全社会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以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近日,泉州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印发《关于推选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暨第八届全国、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的通知》,部署启动道德模范推选工作,要求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海丝名城、制造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通知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推选出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集中展示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彰显广大市民群众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通知强调,要把推选活动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积极配合,扎实做好公众代表投票、学习宣传等工作,高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推选过程成为宣传模范事迹、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推动兴起思想道德建设新热潮。

通知指出,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类,每类确定6名左右,5类共确定30名左右,在此基础上,同时择优推荐参评第八届全国、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人选。推选活动采取发动推荐、核查上报、公示宣传、投票推选等步骤产生,投票推选采用公众代表投票、推选委员会投票两种形式,市组委会办公室将按公众代表投票40%、推选委员投票60%的比率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按类别由高到低提出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建议名单30名左右,提请市组委会研究后,上报市文明委审定。

    据悉,泉州市推选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已于日前通过泉州文明网(qz.wenming.cn)首页“主题活动”栏目设置“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公示”专题网页,欢迎广大市民登陆网站浏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