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   关于我们  |   营业网点  |   网站地图  |   人才招聘  |   小工具  |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公告信息
关于对我行公务卡部分服务项目进行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31 14:55:54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111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提高信用卡服务水平、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我行对《泉州银行公务卡章程》和《泉州银行公务卡领用合约》进行了修订:取消超限费,以“违约金”取代“滞纳金”。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特此公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