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人:
感谢您持有我行代销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管理的“首创证券创赢优势策略精选2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产品,产品代码为E99677,产品成立日为2022年8月17日,下一次开放日为2024年08月26日。
为了更好地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现根据本产品投资运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资产管理计划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经托管人同意,本集合计划拟变更合同条款。
一、本集合计划变更合同条款内容
本次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产品管理费费率由“0.8%/年”变更为“0.7%/年”;
其他因资管新规要求变更的自有资金、关联交易等条款。
具体变更内容详见附件1《首创证券创赢优势策略精选2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合同条款说明二》。
二、托管人对本次合同变更的许可
托管人已书面同意本次合同变更。详见附件2《关于首创证券创赢优势策略精选2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修改合同的征求及回复意见函二》。
三、合同变更征询期及退出方案安排
本次合同变更生效日为 2024年08月27日。若您对本次更改内容存在异议,可在本次合同生效前的开放期,即 2024年08月26日提出申请退出本集合计划。若您未在前述时间回复意见或申请赎回的,视为委托同意合同变更,本产品下一次开放日为2025年08月25日。征询公告详见附件3《关于首创证券创赢优势策略精选2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合同条款向委托人征询意见的公告二》。
四、合同变更效力
自合同变更生效日起,本集合计划相关变更公告即构成管理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变更后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应按照变更后的合同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无需就本次变更重新签署合同。
若有疑问,您可以联系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381进行咨询,您也可以详询您的泉州银行专属财富经理。
产品管理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销售机构: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0日
附件1:《首创证券创赢优势策略精选2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合同条款说明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