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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09:00:00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集团关联统一授信额度20000万元的议案》,同意给予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统一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其中,给予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方名称: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民营企业

法定代表人:张国根

注册地:福建晋江

注册资本:35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行关联关系: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守商业原则,按本行业务审批与定价制度履行相应审批手续,以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给予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统一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其中,给予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决议、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表决同意。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对《关于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集团关联统一授信额度20000万元的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合规、公允,没有损害股东及本行利益。该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特此公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